为了加强课题结题管理,现组织对到期并满足结题要求的院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和纪检监察专项课题(21年、22年立项),进行集中结题鉴定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题鉴定提交材料(只提交电子稿)
1.结题报告书(附件1)
2.课题研究报告(附件2)
3.结题申报相关信息汇总表(附件3)
4.研究成果支撑材料(扫描插入课题研究报告的附录中)
请课题组将上述材料电子稿汇总好之后进行压缩,压缩文件用“主持人-课题名称-202312集中结题”格式命名,各分院收齐传至高教所邮箱:gjyjs2011@126.com(邮件主题:分院名称-202312集中结题),行政部门人员直接传至高教所邮箱。
三、结题鉴定组织
高教所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鉴定。
课题结题成果要求:结题成果不得低于课题申报书中原计划的成果种类和数量标准,研究成果内容必须与课题名称、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研究著作须有新闻总署的书号,研究论文须被中国知网、万方或维普网收录,并按要求标注相关课题信息(注明课题立项的名称、类别、编号、主持人等信息)。
结题鉴定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
四、延期申请
未能按时申请结题的课题主持人填写《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说明延期原因,延期期限原则上为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插入电子签名后,发送至高教所邮箱(邮件主题:课题延期申请-主持人-课题编号-课题名称)。
未申请延期的逾期课题,课题撤项,研究经费将扣留余款,并视情况追回已拨经费,课题主持人二年内不得申请高教所各级各类课题。
联系人:何亚聪 办公地点:行政楼110
联系邮箱:gjyjs2011@126.com
高教研究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