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课题经费的管理,保证课题经费“专款专用”,提升课题经费的使用效果,现依据《泰州职业技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院级职业教育和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经费的使用和报销作特别说明。希各课题组严格按照此说明规范使用和报销课题经费。
一、课题经费规范使用和报销的第一责任人是课题主持人
课题主持人必须严格在课题经费使用的范围内使用学院资助的经费,保证专款专用,按规范和限额要求进行报销。
二、课题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为确保专款专用,课题资助经费限用于以下项目:
1.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费,包括购买图书和电子阅读材料、复印资料等所需的费用。不超过资助经费总额的20%。
2.调研、咨询费,包括参加省内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交流培训会议所需的部分费用及开题报告专家评议费(费用标准为校内专家不超过100元/人、校外专家不超过200元/人)等。不超过资助和配套经费总额的30%。
3.论文发表版面费。
三、课题资助经费报销
课题资助经费由高教研究所归口管理。有关经费报销具体事项以学院财务处的规定为准。
高教研究所
2020年6月